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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以扩大消费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为重点 | 把脉中国经济

从前三季度经济数据看,生产端和需求端均出现了明显的边际改善,经济恢复的积极信号不断增多,显示中国经济已经企稳反弹,正处于复苏回暖的良好轨道上。但是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中国经济的主要问题还是总需求不足,复苏的基础仍不牢固。未来仍需针对消费和房地产市场两大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来扩张总需求,以尽快提升名义经济增速,并使实际经济增速回到潜在经济增长区间。

扩大消费要转变思路,创新工具

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是83.2%,拉动GDP增长4.4个百分点,但这是在资本形成贡献相对下降的情况下发生的,消费对经济的支持作用尚不稳固。消费是中国经济中长期最重要的基本盘和基本面,是国家发展和经济增长的 “定盘星”和“压舱石”,未来依然是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但消费的稳定增长归根结底离不开稳就业和提收入。为此需要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大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重点解决好每年超过1000万的新增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要通过扩大就业岗位,尽快建立起就业—收入—消费的良性循环,来为扩大消费提供收入保证,为扩大内需提供坚实的支撑。

考虑到当前各级政府的债务负担较重以及具有较高回报的投资项目有限,未来扩大内需主要的着力点是消费而不是投资,政策支持的重点也应从“以扩大投资为主”,逐步转向“以扩大居民消费为主”,从中央到地方、到各部门要像重视招商引资、重视项目投资一样重视恢复和扩大居民消费和公共服务消费,适当把财政资金安排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农村老年人群、城市高龄离退休人员倾斜,额外的收入增加显然会短期内改善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对政府来说,这笔钱是值得花的。因为投资需求毕竟是中间需求,只有消费才是最终需求,它反映了经济运行的内生动力。为此,要从顶层设计上创设一套支持扩大消费的全新模式和政策体系,大幅度增加扩大消费的财政预算,例如,在财政政策方面,明年可以继续提高名义赤字率,继续突破3%的限制,并发行万亿级别较大规模的特别国债(不计入赤字),专门用于促进和扩大消费,特别是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消费,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医疗、教育、培训、社保、养老等方面的消费,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为了提高有限的财政资金的效能,亟需创新政策工具的使用。政府可以采取一些不同以往的有针对性的新举措,如创设中央财政直接补贴消费、直达居民部门的创新型工具,以增强其消费能力。例如,为中低收入群体、老年群体发放较大数额的消费券或者现金补贴,甚至针对更广泛的民众,形成一种一段时期内普惠性的政策,而且力度一定要够大,才会有更好的效果。

稳定房地产市场应供需两端同时发力

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投资和销售连续数年负增长,部分房企仍然深陷流动性危机,行业风险仍未完全出清,其资产和债务的清算未来会陆续展开,其风险暴露将会持续很长时间,其波及范围将会涉及更多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这种状况已对固定资产投资和宏观经济增长构成明显拖累。未来没有房地产市场的企稳反弹,就没有中国经济的真正回暖,也很难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尽管今年以来出台了很多支持性政策,但政策的力度有限,还没有应出尽出,很难扭转市场供大于求和购买力不足的基本格局,在行业预期和投资者信心整体低迷的背景下,楼市复苏动能不够强劲。为此,需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快“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在供需两侧持续发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在需求端,应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进一步优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首先,对一线城市非核心区、二线城市的全部区域不必要的行政性限制措施尽早全面放开,并适时扩大到所有城市和所有区域,如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不合时宜的、具有收缩性和抑制性的政策,以更好地支持刚性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其次,继续降低政策利率并引导长期LPR的降低,继续降低首套住房和二套房的按揭贷款利率,并降低所有存量住房的按揭贷款利率,甚至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打折以鼓励购房者购买;第三,继续降低非热点地区、非一二线城市的首套房和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交易税费等;第四,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的变化,也可以考虑将这些政策进一步向热点一二线城市延伸、扩围,逐步全面实行一区一策。理论上只要房地产市场没起色,支持性政策应当一直出,直到房地产市场摆脱低迷、销售和投资涨幅回正为止。这不仅仅是稳增长的需要,更是防风险的需要。

在供给端,首先,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优质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加大保交楼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均应尽快成立专门的“保交楼”基金,加大力度救房企、保交楼,尽快帮助房地产企业恢复融资,改善流动性,控制和稳定金融体系的风险,从而稳定行业和市场预期;其次,采取各种方式,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推动租购同享和租购同权的真正实现;第三,切实降低新增供地的土地成本,逐步减少由开发商承担的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移交;最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推动出险、暴雷房企的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推动市场出清,盘活沉淀在房地产行业的大量资金。

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基础性改革。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了“房住不炒”的定位,强调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显然,“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将是未来住房制度的大方向。在多主体供给方面,要引入竞争机制,土地供应由单一的政府转变成政府、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住房供给由开发商为主转变为政府、开发商、租赁中介公司、长租公司等共同提供,供给形式也应从单一的商品房转变为商品房、租赁房、共有产权房、集体用地租赁房等多品类供给。在多渠道保障方面,政府要承担更多的住房责任,发挥积极作用,主动运用金融、土地、投资、货币化补贴、税收等多种手段,充分保障“住有所居”。在“租购并举”方面,核心在租,租赁房市场的不平衡不充分是房地产市场当前发展的明显短板,因此要加快各类租赁市场的建设。关于房地产领域的制度改革,未来应在房屋预售制、住宅用地体制、住宅供应体制、租购同权制度、房地产税收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制度等多方面加快探索和推进。

(王军为华泰资产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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